您必须使用 Enterprise 服务模式才能使用“ 共享工单方式” 操作以自动共享工单。
管理员可在 Zendesk 帐户之间创建 共用协议 ,专员可手动或自动将工单共用到另一个 Zendesk 帐户。
本文章包含以下主题:
共用工单的条件和操作
您可以在触发器、自行程序和视图中使用以下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因您的共享协议而异。
条件 | 描述 |
---|---|
Ticket sharing:接收自 <Zendesk 子域名> | 处理从选定子域名(自行程序、触发器和视图)收到的工单的规则 |
Ticket sharing:已发送到 <Zendesk 子域名> | 处理发送到选定子域名的工单规则(自行程序、触发器和视图) |
工单渠道 > 是 > 工单共用 | 仅处理共享工单(自行程序、触发器和视图)上的规则 |
更新方式 > 是 > 工单共用 | 仅处理已通过共享协议更新的工单的规则(仅限触发器) |
在 Enterprise 服务模式中,您可以对自行程序和触发器使用以下工单共用操作。
操作 | 描述 |
---|---|
与 <Zendesk 子域名> 共用工单 | 与选定的 Zendesk 子域名(自行程序和触发器)共享工单 |
示例 1:使用共用工单操作
在此示例中,触发器使用“将工 单共享给 ”操作(在 Support Enterprise 中可用),并在工单包含标签 image_sensor时触发。当包含标签时,触发器将与 Kongen Image Sensors 共享工单。
示例 2:使用“接收自”条件
在此示例中,触发器将为从 Kongen 共享的所有工单添加 from_kongen 标签。最好添加一个工单标签,以帮助您识别您帐户中从另一个帐户共享的工单。
示例 3:创建视图
您可以使用已添加的工单标签信息来创建视图。此示例显示了使用在示例 2 中添加的标签从 Kongen 收到的所有工单的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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