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查看:管理中心 > 对象和规则 > 自定义对象 > 对象
注意:您必须先激活专员工作区,然后才能创建自定义对象。请参阅关于 Zendesk 专员工作区。
管理员可以创建 自定义对象 ,以捕获不属于 Zendesk 标准对象(工单、用户和组织)的数据。通过自定义对象扩展 Zendesk 数据模型,将自定义数据与工单、触发器和 Explore 分析无缝整合。
打开自定义对象
在开始创建和使用自定义对象之前,您必须先打开该功能。
打开自定义对象
- 在管理中心,单击侧栏中的对象和规则 (),然后选择自定义对象 > 对象。
- 单击 开始使用。
注意:如果您使用的是旧版自定义对象,这些对象现在在旧版对象页面和关系页面上可见。要启用新的自定义对象体验,请单击旧版对象页面顶部横幅中的 试用 。
使用“对象”页面
管理中心的“自定义对象”页面是创建和管理自定义对象的中心位置。在此页面中,您可以查看、筛选并搜索所有自定义对象,创建新的自定义对象,以及编辑现有的自定义对象。
单击进入对象后,您可以编辑对象的标准字段,添加和管理对象的自定义字段,以及定义专员对对象的访问权限。
要查看与对象关联的记录,您必须切换到 Support中的自定义对象记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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