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此功能的推广已暂时暂停。宣布可以在跟进工单中包括组和受托人以 进行更新。
从任何渠道对已关闭工单的任何回复都会自动创建一张跟进工单(请参阅 创建已关闭工单的跟进)。
这将创建一张引用已关闭工单的新工单,并将原始已关闭工单中的大部分数据提取到新的跟进工单中。默认情况下,组和受托人不会复制到跟进工单。
您可以修改工单设置以更改此行为
在跟进工单中包括原始组和受托人
- 在管理中心,单击侧栏中的对象和规则图标 (),然后选择工单 > 设置。
- 在跟进部分,选择 复制原始组和受托人到跟进工单。
- 单击保存标签。
如果您在打开此设置后需要将其关闭,请取消选择该设置并保存您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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