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抄送,系统工单规则旨在减少就单个请求发送给用户的重复电邮通知的数量,并确保内部注释的私密性。例如,如果专员是组通知的收件人,也是工单的抄送者,则可能会禁用工单通知,以避免重复。但是,这些规则可能无法完全消除重复的电邮,用户仍可能会收到一些重复的电邮。
系统工单规则有时会禁止业务规则中的操作。其无法更改或覆盖,规定了Support的标准行为(请参阅 关于系统工单规则)。它们有时会使整个触发器和自行程序似乎无法触发,或者某些操作无法执行,但这并不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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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务规则操作禁止
电邮用户 +(请求者和抄送) 操作与触发器和自行程序中的其他操作不同,它旨在模仿常规电邮行为向终端用户发送消息,这样终端用户就不会觉得自己是在发送邮件。获取非个人化的系统通知。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此操作会被禁止(请参阅 禁止抄送通知的标准)。如果被禁止,触发器或自行程序仍会触发,并且触发器或自行程序中的其他操作仍会执行。仅禁用触发器或自行程序的 电邮用户 +(请求者和抄送) 部分。
禁止抄送通知的标准
在以下情况下,会禁止 发送电邮给用户 +(请求者和抄送人) 操作:
- 私密评论已添加到工单。Email user + (requester and CCs) 通知专为终端用户设计。它在私密评论中被禁止,并且讨论串将仅包含公开评论。触发器或自行程序仍会触发,并且触发器或自行程序中的其他操作仍会执行。
- 请求者已被阻止,有一个无效的电邮地址,或无法接收电邮通知。如果请求者无效,即使一个或多个抄送有有效的电邮地址,通知也将被禁止。
- 工单是通过电邮更新(而不是创建)的,并且以下两个关系都为 true:
- 电邮的作者是请求者或抄送者。
- 所有会收到通知的人都已经收到了更新工单的电邮。
- 当 按用户电邮通知 | (请求者和抄送) 操作用于 工单 |为 |已更新 条件:如果工单更新来自同一用户,则Support将禁止向该用户发送电邮。这是消除多余电邮的预期行为。
没有电邮地址的请求者个人资料
如果用户的个人资料没有关联电邮地址,在任何情况下都收不到通知。这是不可能的,因为Support不知道该将消息发送到哪里。
如果工单上的请求者没有电邮地址,则对触发器和自行程序的 给用户发送电邮 +(请求者和抄送) 操作将被禁止,因此根本不会发送电邮通知。这意味着,即使工单上的抄送人其用户个人资料中有电邮地址,他们也不会收到通知。
了解自行程序如何影响评论隐私
当包含给 用户发送电邮 操作的自行程序在私密工单中触发时,会发生以下情况:
- 如果用户是管理员、专员或组,则会向他们发送一封电邮通知。如果用户是终端用户,则不会发送电邮通知。
- 工单中不会添加任何类型的评论(公开或私密)。
- 活动日志中会记录一个活动。
了解“将来自抄送的终端用户的电邮评论设置为公开”的效果
在某些情况下, 发送电邮给用户 +(请求者和抄送) 操作会被禁止,具体取决于是否启用了 将来自抄送的终端用户的电邮评论设为公开 选项以及是否满足了其他条件。以下场景说明了何时会发生这种情况。
场景 1
当 将来自抄送的终端用户的电邮评论设为 公开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此 电邮用户 +(请求者和抄送) 操作将被禁止:
- 工单正在通过电邮更新(而不是创建)。
- 电邮的作者是请求者或抄送者。
- 所有会收到通知的人都已经收到了更新工单的电邮。
场景 2
当禁用 将来自抄送的终端用户的电邮评论公开 时, 电邮用户 +(请求者和抄送) 操作将被 禁止 ,并通过电邮更新(而不是创建)工单,并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电邮的作者是请求者或抄送者。
- 所有会收到通知的人都已经收到了更新工单的电邮。
了解业务规则操作禁止对活动日志有何影响
本节说明了业务规则操作禁止对活动日志有何影响。
如果禁用 给用户 +(请求者和抄送),并且触发器或自行程序不包含任何其他操作,则活动日志中不会记录任何活动,即使已触发触发器或自行程序也是如此。如果业务规则中除了 给用户发送电邮 +(请求者和抄送) 之外没有其他操作,则活动日志中不会显示关于该评论的任何内容。例如:

如果禁止 发送电邮给用户 +(请求者和抄送),并且触发器或自行程序包含其它操作,则执行其它操作。然后,关于其他操作的活动日志将记录在活动日志中。当规则中在通知之后存在另一个操作时(例如添加工单标签),则会执行 和 ,两个操作都会显示在活动日志中。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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