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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自定义工单状态后,管理员可以创建新的自定义工单状态。
注意:您必须先激活专员工作区,然后才能创建自定义工单状态。请参阅关于 Zendesk 专员工作区。
本文章包含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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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自定义工单状态
管理员可以创建自定义工单状态。
注意:如果您刚刚激活了自定义工单状态,则可能需要刷新管理中心以查看工单状态页面。
创建自定义工单状态
- 在管理中心中,单击 对象和规则,然后选择工单 > 工单状态。
- 单击创建工单状态。
- 配置新状态的选项。
有关此页面上显示的选项的信息,请参阅工单状态的配置选项。
- 单击保存。
有关在保存工单状态后对其进行更改的信息,请参阅编辑工单状态。
您在创建自定义工单状态并开始使用后,可以在 Explore 中查看报告信息。请参阅 Zendesk Support 的指标和属性和 Explore 配方:根据状态创建工单 KPI。
自定义工单状态的配置选项
您可以在创建或编辑工单状态时配置这些选项:
选项 | 描述 |
---|---|
类别 |
指定工单状态分配到哪个状态类别(新建、已开启、待回应、暂停、已解决)。 您无法将工单状态分配到“新建”或“已关闭”状态类别。 类别仅在您创建新工单状态时可编辑。确保您将新工单状态分配到正确的状态类别。保存更改后,您无法将其移动到其他状态类别。
注意:仅当激活“暂停”状态时,才会显示暂停状态类别。
|
名称(专员视图) |
指定专员看到的工单状态的名称。 工单状态名称有 48 个字符的限制。35 个字符或更长的工单状态名称将被截断。 例如,在提交按钮、状态选取器、工单标签以及视图的状态列中。 |
描述(专员视图) |
专员看到的工单状态描述。 |
向终端用户显示不同的视图 |
如果您希望终端用户看到不同的名称或描述,请选择此选项。否则,专员和终端用户将看到相同的名称和描述。 |
名称(终端用户视图) |
指定仅终端用户看到的工单状态名称。仅当选择了向终端用户显示不同的视图时可用。 |
描述(终端用户视图) |
终端用户看到的工单状态名称的描述。仅当选择了向终端用户显示不同的视图时可用。 |
设置为活跃的 |
激活工单状态。请参阅激活和取消激活工单状态。 |